《百色-那坡-平孟公路(那坡至平孟口岸段)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已于通過百色市環境影響技術中心組織的專家評審,目前已修改完善。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的規定,特在此公示擬報批的《百色-那坡-平孟公路(那坡至平孟口岸段)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示本)及《色-那坡-平孟公路(那坡至平孟口岸段)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詳見附件1、附件2。
廣西新發展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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