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安排,現決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廣西新發展交通集團初級評委會評審結果進行二次公示。公示期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
任何單位和群眾如對公示范圍內評審對象的評審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于公示結束之日前以郵寄或直接送達方式提交廣西新發展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153號交通設計大廈2021室);郵寄送達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況的不予受理。
附件: 2016年度工程系列廣西新發展交通集團初級評審通過人員名單
廣西新發展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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